虽然红星·美凯龙落户成都的消息一传出,笔者就不断听闻本土众多木门企业对进驻这一全国连锁卖场势在必行。可惜开业当天一看,似乎凝聚红星·美凯龙的眼球不少,付诸实际者却屈指可数。
似乎可以这样给个定论,本土木门企业还是无法**时间参与到全国性建材卖场的“盛事”中。应该为他们感到惋惜吗?与业内人士谈及此话题,有人一语道破天机:“卖场营销要重在‘掺和’!”
言及此,论题就不局限在某某品牌是否应该进驻某某卖场了,而被凑然“拔高”到卖场营销的参与程度的讨论上。
照笔者看来,卖场营销按照参与程度可分为三级:
**级,中心级。比如与卖场签约成为战略发展“母子舰队”,当然这需要实力和气魄,还要看厂家所在地的建材卖场实际发展状况,机会不是人人都能轻易获得的。
第二级,深度参与级。与市场方、策划公司、大牌媒体强强联手,凡是市场有“风吹草动”就立马行动,在市场方所需要的地方开展活动和配套式营销。
第三级,掺和级。“动不动就联合发展,动不动就搞活动打广告,这不是卖场营销的长久之道。”某位营销高人这样下了批语,“我们要把卖场营销从一次次的主战场较量‘降落’到日常的商业活动上,从洋洋洒洒的媒体广告‘降落’到地面的实际工作上,把卖场营销的精神引申到产品和品牌中。”
一个**经典的营销创意案例来自农夫山泉。农夫山泉借助公益活动提出“一瓶水,一分钱,千千万万像大脚这样的孩子,需要您的帮助”的营销创意,从单纯的产品营销中跳出来,从公关营销的角度找到了关联。
而我们的木门厂商营销从形式到内容都过于单一化、表面化甚至“作秀”化。选择人流量可观的卖场进行借光和“掺和”,大有可为。比如,中小企业可以创意和开展与卖场主题相关的大众活动或商业活动,借卖场的光儿,把你的目标消费者聚拢过来,在活动当中传播品牌信息。
所以,大多数中小木门企业不一定要深度参与卖场营销,但要学会借力,“掺和”营销。记者:谈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