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清河县某经营防水材料 为主的建材公司王老板,在公司开张首日花15元钱买了一张假发票,结果被清河县国税局 处以5000元的罚款。
这家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建材销售公司,以经营建筑防水材料为主,公司在试营业的第一天,一客户李某从该公司购买了价值8000多元的货物。李某要求开具一张发票,以便回去报销。这下可难坏了公司的王老板。由于公司刚成立,还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没有从税务机关领取发票,无法给客户开具发票。
王老板又不想让这煮熟的鸭子飞了,怎么办?王老板灵机一动,不是手机上收到过有办理假发票的信息吗,当时幸亏没删除掉,何不去办一张。于是王老板通过“服务电话”在半小时内花15元就搞到了一张千元版普通发票,给李某开具了发票。
当李某拿着发票到本公司销账时,公司会计经过辨别,发现这是一张假发票。李某当即到县国税局进行核实并举报了开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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